【黨紀學習教育·每日一(one)課】黨組織違犯黨紀如何處理,其成員受什麽影響?


   根據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》規定,對黨組織的(of)處理主要(want)分爲(for)兩種情況:對一(one)般違犯黨紀的(of)黨組織,上(superior)級黨組織應當責令其作(do)出(out)書面檢查或者給予通報批評;對于(At)嚴重違犯黨紀、本身又不(No)能糾正的(of)黨組織,上(superior)一(one)級黨的(of)委員會在(exist)查明核實後,根據情節的(of)嚴重程度,可以(by)予以(by)改組或解散。

  黨組織受到(arrive)改組處理時(hour),擔任該黨組織機構成員的(of),除了(Got it)應當受到(arrive)撤銷黨内職務以(by)上(superior)處分的(of)外,均自然免職。

  具體應當按照下列情形把握:一(one)是(yes)對經審查發現存在(exist)嚴重違紀問題,應當受到(arrive)撤銷黨内職務及以(by)上(superior)處分的(of),給予其撤銷黨内職務及以(by)上(superior)處分,不(No)需要(want)自然免職;二是(yes)對經審查發現存在(exist)違紀問題,應當受到(arrive)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的(of),給予其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,并自然免職;三是(yes)對經審查發現涉嫌違紀但短時(hour)間内難以(by)查清的(of),先自然免職,再對其涉嫌違紀問題另案處理;四是(yes)對經審查未發現存在(exist)違紀問題的(of),自然免職。

  在(exist)執行時(hour),對受到(arrive)自然免職處理的(of)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,應當注意:

  一(one)是(yes)自然免職後,所任該黨組織及其所屬黨的(of)組織的(of)黨内職務均自然撤銷。比如,某市委被改組處理,該市委常委、市委組織部部長所擔任的(of)市委常委、委員、市委組織部部長以(by)及市黨代會代表職務均自然免職。

  二是(yes)自然免職後,所任黨外職務與該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職務密切關聯的(of),通常應當建議黨外組織免去其所任黨外職務。比如,某市财政局黨組受到(arrive)改組處理後,該市财政局黨組成員、副局長所任該市财政局黨組成員職務即自然免職,但其所任該市财政局副局長職務則需另行予以(by)免職處理。

  三是(yes)自然免職後,地(land)方黨委中系省軍區(衛戍區、警備區)、軍分區(警備區)和(and)縣、自治縣、不(No)設區的(of)市、市轄區的(of)人(people)民武裝部主官出(out)任的(of)地(land)方黨委常委,在(exist)該地(land)方黨委被改組處理後,其所任該地(land)方黨委常委、委員職務即自然免職,但其所任省軍區(衛戍區、警備區)、軍分區(警備區)和(and)縣、自治縣、不(No)設區的(of)市、市轄區的(of)人(people)民武裝部主官職務不(No)屬于(At)自然免職的(of)範圍。

  四是(yes)自然免職後,被改組處理的(of)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中系挂職幹部的(of),其所任該黨組織及其所屬黨的(of)組織的(of)黨内職務均自然撤銷,但其所任原單位職務不(No)屬于(At)自然免職的(of)範圍。

  五是(yes)自然免職屬于(At)懲戒性質的(of)處理,應當依照《中國(country)共産黨組織處理規定(試行)》第十一(one)條關于(At)免職處理影響後果的(of)規定予以(by)執行。

  黨組織受到(arrive)解散處理時(hour),黨組織中的(of)黨員,應當逐個(indivual)審查。

  主要(want)分三種情況處理:一(one)是(yes)符合黨員條件的(of),應當重新登記,并參加新的(of)組織過黨的(of)生(born)活;二是(yes)不(No)符合黨員條件的(of),應當對其進行教育、限期改正,經教育仍無轉變的(of),予以(by)勸退或者除名;三是(yes)對有違紀行爲(for)的(of),依照規定予以(by)追究。

2024年08月21日 15:13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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